任務來源:國土資源部
研究單位:法規室
完成人員:襲燕燕 羅小民 李 慧 蓋 靜 黎 禹 孫映祥 崔振民 曹端海 董曉東 于銀杰 馬 靜 王 婧 張維宸 王素萍 李海婷 吳偉宏 姜 琳 劉 敏 孫志偉
起止時間: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
主持鑒定單位: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組織鑒定單位: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
鑒定日期:2016年7月12日
成果簡介:項目研究在對相關部門涉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行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借鑒其好的經驗和做法,對我國礦業權行政審批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簡化流程、簡政放權具有重要支撐作用。項目研究成果被相關司局采納,起到了較好的應用效果。